体育投注现金网,体育投注平台

图片

《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夹江县发展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1-06-02 15:06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规范举报处理流程,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我县起草制定了《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处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由县发展改革局起草了《举报处理办法》,并征求部门意见、项目业主代表意见,最终形成《举报处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按照本《举报处理办法》进行举报,《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投诉主体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主要职能部门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我县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处理交易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举报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上述行政部门被举报的,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受理。

四、主要内容解读

该《举报处理办法》共十九条内容。

第一条明确了《举报处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

第一条明确了举报主体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及确定受理举报信息。

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举报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情形,举报受理办理相关程序及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了举报受理反馈机制。

第十五条明确了要建立举报受理台账及档案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了办理举报案件的相关纪律、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明确了《举报处理办法》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明确了《举报处理办法》的生效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