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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信息来源: 夹江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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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全县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夹江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兵同志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同志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和夹江县审计服务中心。负责禁毒、安全工作。分管党政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期)审计、县属国有企业以及地方金融机构等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培训以及分管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局长王东同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重大政策跟踪、政府基建投资、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以及分管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叶霞同志分管财政审计股。负责脱贫攻坚、依法行政工作。分管县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专项审计、数据采集分析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解释与应用,指导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内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超蓉同志分管局办公室。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普法宣传、党群、工会、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妇联、创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县级部门(单位、派出机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审计县级政府投资,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下属单位

夹江县审计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夹江县青衣街道建设中路87号

邮政编码:6141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0833-566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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